近年来
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
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加大资金统筹力度
有力推动文化遗产
保护传承工作顺利实施
取得了显著成效
支持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建设
扎实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并设立市级专项资金。2024年已下达各类文物保护资金1932万元,支持实施革命旧址保护修缮工作。进一步推动文物保护与利用的深度融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支持非遗文化传承保护发展
日前,已下达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管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391万元,积极落实好对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和全市非遗传习所建设,支持非遗濒危性项目保护工作,全力支持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融合互促。
支持文物保护成果全民共享
2024年已争取到上级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6041万元,下达市级免费开放补助资金900万元。支持做好延安革命纪念馆、杨家岭革命旧址等免费开放工作,保障其基本运行及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让全市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充实、更丰富、更优质的精神文化生活,努力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