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镇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省、市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8月28日,黄龙县市场监管局结合部门职责,迅速召开了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安全生产专题部署会议。
会议传达了8月11日总局、8月23日全省、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8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8月24日全市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8月25日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视频会议精神,以及8月17日全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暨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陕西省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就黄龙县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结合当前开展的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当前本系统内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落实。
会议强调: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燃气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将此项工作放在突出重要位置,落实落细。二是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聚焦燃气充装单位,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肃查处气瓶充装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和燃气器具及其附件等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燃气具经营销售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加强燃气具经营环节监督检查。三是成立工作专班、狠抓落实。燃气安全工作牵头股室组织协调各相关股室、各监管单位要做到工作有落实、有结果、有反馈。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消除事故隐患。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将一切燃气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